【导语】:西藏疾控提醒:近期到过内蒙古、甘肃、陕西、宁夏疫情相关地区的群众请报备。10月3日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、甘肃省、西安市旅居史以及10月16日以来有银川市旅居史的来(返)藏群众,从这些地区来(返)藏需主动报备。
10月16-18日7时,陕西新增7例外省游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,轨迹涉及内蒙古阿拉善盟、甘肃张掖和嘉峪关、陕西西安、宁夏银川等地市。为做好西藏疫情防控工作,西藏自治区疾控中心提醒广大群众:
一、从这些地区来(返)藏需主动报备10月3日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、甘肃省、西安市旅居史以及10月16日以来有银川市旅居史的来(返)藏群众,特别是:
1. 10月15日乘坐MU2165次航班的人员;
2. 10月15日9:00-15:00在嘉峪关机场有活动轨迹的人员;
3. 10月15日17时后入住西安唐隆国际酒店人员;
4. 10月15日乘坐K42次列车(敦煌-北京)9号车厢的人员;
需主动向所在社区、单位、或当地疾控部门报备相关情况,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、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。
二、出行尽量避开疫情相关地区
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发展动态,如非必要,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区域旅行及出差。
确需前往的,请提前向所在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,并做好个人防护。详情请在微信搜索“国务院客户端”点击“疫情风险等级查询”栏目进行查询。
三、从外地返藏后,做好健康监测
从外地返回西藏后,应自我健康监测14天。一旦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不适症状,应做好防范感染他人的措施,及时就医,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。
四、符合条件应尽快全程接种疫苗
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,请符合条件却仍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朋友,尽快完成全程接种,保护自已和家人,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。